然腹满为太阴主病,心下满为阳明主病,其阳明亦有腹满者,以阳明腹满与热同化,故必有潮热、自汗、不大便之证,而不似太阴与湿同化,有发黄、暴烦、下利秽腐之证也。下利有微热而渴,脉弱者,令自愈。
蛔厥者,蛔动则烦而有静时,非若藏厥之躁无暂安时也。少阴病,始得之,反发热,脉沉者,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。
中风,谓太阳表证也。此为藏寒之「此」字,当是「非」字,若是「此」字,即是藏厥,与辨蛔厥之义不属首条总论厥阴阳邪化热,此条详辨厥阴阴邪化寒,以明藏厥、蛔厥之不同,而出其治也。
设下利脉数而渴,日久不差,虽无身热,必圊脓血,以内热伤阴故也方有执曰:脉数,与上文微热,互相发明。彼热入血结寒热者,与小柴胡汤散邪发汗;此虽热入血室,而不留结,不可与发汗药、犯其上焦也。
今下利能自止,手足能自温,虽见恶寒蜷卧,乃阴退阳回之兆,故曰可治。渴者,亡津液而内燥也。
方有执曰:大邪初退,血气新虚,起居作劳,复生余热,乃用苦寒以发其微汗者,以劳伤之复热,与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。虽下之,腹满如阳明病不更衣,已食如饥,食辄腹满脉数者,则为胃热,可下证也。